申辦地點
因應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113年4月1日起臨時遷移到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61號9樓
因應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113年3月9日起暫停綁卡服務
因應閱讀環境改善工程,113年1月12日起暫停綁卡服務
因辦理辦公廳舍耐震補強工程,自113/7/1起調整至梧棲區中正、文化、安仁及中和四里聯合活動中心1樓(梧棲區中興路178巷5號)
因環境改善工程閉館,自112/2/4起調整至龍井區老人會館1樓(龍井區龍泉里觀光路2號)
Q&A 常見問答
市民限定乘車優惠。
設籍本市市民、設籍本市市民之外籍配偶、非設籍本市但就讀本市轄內大專院校以下各級學校之學生,方可享有「10公里免費+超過10公里車資上限10元」的雙十優惠。
考量整體大眾運輸發展均衡與市府資源更有效運用,並參考多數民眾贊成本市市民及學生族群免費等意見,滾動式檢討公車優惠政策,推出「市民限定」乘車優惠政策。
自109年12月1日起開放申請,符合優惠資格民眾得持申請表(或首次申請者得事先於交通卡網站填寫申請資料)、可綁定之電子票證及相關證件,至任一申請地點辦理「市民限定」乘車優惠之電子票證綁定,流程相當簡單!自114年1月16日起開放「持外僑永久居留證且居留地址在台中」者也可以綁定市民限定優惠。
「市民限定」乘車優惠政策已於110年1月1日上線。
考量公車資源有限,市府推出「市民限定」乘車優惠政策,符合優惠資格民眾方能繼續享有雙十公車優惠,且一人限綁一張電子票證,故須有申請程序確認優惠資格且無重複申請。
「市民限定」乘車優惠所綁定之電子票證限本人使用,必要時應配合驗票人員查驗身份證件;另外臺中市公車為里程計費,請乘客記得上、下車時皆需感應票卡。
● 本市 65 歲以上老人(或 55 歲以上原住民)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持敬老愛心卡搭乘臺中捷運享 5 折優惠。
● 6歲以上、未滿12歲的兒童持市府核發之「兒童卡」搭乘臺中捷運享 5 折優惠。
● 設籍本市市民。
● 設籍本市市民之外籍配偶。
● 非設籍本市但就讀本市轄內大專院校以下各級學校之學生。
● 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且居留地址在本市者。
只要是就讀本市轄內大專院校以下各級學校之學生,經綁定電子票證卡後,就能享有雙十公車優惠。
就讀空中大學之學生,倘可提供文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證明符合臺中市交通卡作業要點規定就讀本市轄內大專院校以下各級學校之申請資格,即可申請綁定市民優惠。
110年起非市民搭乘臺中市市區公車依現行里程計費制度收費,投現上車應付車資全票20元、半票11元,後續再依照實際搭乘的距離計算下車應付車資。
另為持續鼓勵民眾使用電子票證,非市民持電子票證搭乘公車,全票上車僅扣15元(享有5元的優惠)、半票扣11元,後續再依實際搭乘的距離於下車時進行扣款。
包含本市新市政大樓、交通局、各區公所、各戶政事務所、市府公布之捷運綠線捷運站及圖書館。
可以!首次申請市民限定乘車優惠的民眾,可透過網路申請頁面填寫基本資料後(無須填寫紙本申請書),攜帶可綁定之電子票證及規定證件,至任一申請地點完成綁卡作業,以減少現場等候時間。
倘非首次申請之民眾,請攜帶可綁定之電子票證及規定證件,逕至申請地點填寫申請表,即可立即綁卡。
考量實體卡片須現場靠卡寫入優惠註記,以完成市民限定優惠綁定作業,故仍需至申請地點辦理。
● 設籍本市市民,持國民身分證正本。未成年人應經由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持國民身分證正本辦理,未成年人未申請國民身分證者,得以健保卡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取代之。
● 設籍本市市民之外籍、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籍配偶,持有效之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及配偶之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 非設籍本市但就讀本市轄內大專院校以下學校之學生,持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可識別學籍且有效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正本,外籍生以護照正本代替國民身分證。未成年人應經由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持國民身分證正本辦理,未成年人未申請國民身分證者,得以健保卡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取代之。
(備註:可識別學籍且有效之學生證,即學生證「當學期」需「蓋註冊章」,倘學生證無蓋註冊章之欄位或當學期未蓋章,則需提供在學證明。)
● 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且居留地址在本市者,持有效之外僑永久居留證正本。未成年人應經由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持國民身分證/外僑永久居留證正本辦理。
● 委託他人辦理綁卡作業,須持前述申請人應檢附文件、可綁定之電子票證及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外僑永久居留證正本。
不用,凡持申請人應檢附文件、可綁定之電子票證及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外僑永久居留證正本,即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綁卡作業,另無代辦人數上限。
● 不用,一般民眾僅需依相關規定自備票卡申請即可重新綁卡(舊卡重綁例外),市府會取消舊卡片所綁定的乘車優惠。
● 敬老愛心卡另依相關規定辦理補發作業,相關費用需自行負擔。
● 持有敬老愛心卡的民眾,不需要經過申請及綁卡程序,使用原有之敬老愛心卡即可繼續享有雙十公車優惠。
● 民眾倘不便親自辦理綁卡,可委託他人攜帶應檢附文件、委託書及申請人與受委託人雙方國民身分證等文件,至各申請地點辦理。
未成年人申請市民限定乘車優惠由法定代理人一方同意申請綁卡即可。
法定代理人幫未成年小孩辦理綁卡或申請兒童卡,不需要填寫委託書。
未成年人如係透過紙本申請,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同意書由法定代理人簽章。
未成年人透過網路填寫申請資料後,由法定代理人或未成年本人自行至申請地點辦理綁卡,毋須再提供法定代理人簽名的紙本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同意書及委託書;倘須委託他人至申請地點辦理綁卡,須提供法定代理人簽名之紙本委託書。
● 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皆可綁卡,另本市學校發行的數位學生證、學生卡、聯名信用卡/金融卡及造型卡亦開放綁卡(請多加留意卡片身分有效日期,卡片效期一到就會喪失『市民限定』優惠票價,需要再重新持另一張卡進行綁定)。
● 有關數位學生證及學生卡的卡片身分有效日期可至「市民限定台中交通卡」網站【卡片狀態查詢】頁面查詢參考(https://idoor.taichung.gov.tw/card/status),惟該卡片效期為綁卡當下效期,實際仍以卡片為主。
● 市售之學生卡等特殊身分之票種,須依電子票證公司原約定條款完成卡片記名作業後,才可綁定市民限定優惠。
● 目前已遭鎖卡或遭列為黑名單的電子票證、外縣市學校發行的數位學生證、外縣市政府發行的市民卡、認同卡或敬老愛心卡、 一卡通不記名學生卡、悠遊卡未記名之學生卡、過期之數位學生證或學生卡、icash2.0優待卡、NFC-SIM卡及虛擬卡(如:Samsung Pay悠遊卡、Fitbit Pay一卡通、小米手環悠遊卡)等卡片未開放綁定。
● 悠遊卡未記名之學生卡依電子票證公司原約定條款完成卡片記名作業後,即可綁定市民限定優惠。
為使市民能續享雙十公車優惠,市府推出「市民限定」之乘車優惠,為避免資源濫用,一人限綁一張。
「市民限定乘車優惠」政策原則一人綁定一卡,原綁定卡片(下稱原卡)倘欲再次重新綁定市民限定乘車優惠,因原卡先前之乘車優惠註記需由公車驗票機進行取消,須待公車驗票機取消其乘車優惠註記30天後原卡始可再次重新綁定。
為確保市民限定之乘車優惠為本人使用,一人限綁一張,為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申請人須提供相關個人資料。
本府依臺中市交通卡作業要點,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市民限定乘車優惠綁定,基本資料係用於申請綁卡作業,並無其他用途,民眾可放心前往綁卡。
不會。個人資料不會寫在晶片當中,而是保管在市府的系統資料庫,並依資訊安全相關規定嚴格管理,故卡片遺失不會洩漏個人資料 。
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將無法進行市民限定乘車優惠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導致無法綁卡。
市府採『申請制』免費提供一張兒童卡給6歲以上、未滿12歲學童,用於搭乘本市市區公車時,可享有「市民限定」乘車優惠。
(倘已領取數位學生證者,不得再領取兒童卡。)
●滿6歲未就學者可至各區公所透過申請免費取得一張兒童卡。(倘已領取數位學生證者,不得再領取兒童卡。)
●無意願申請兒童卡者,亦可自備半票卡(優待卡)或持教育局發行之數位學生證,至本市新市政大樓、交通局、各區公所、各戶政事務所、市府公布之捷運綠線捷運站及圖書館辦理。
●有關本府教育局發行之數位學生證相關資訊,請至本府教育局數位學生證雲端卡務系統查詢(https://stcard.tc.edu.tw/)。
考量目前一般銷售通路較不易購得半票卡,因此市府將採「申請制」免費提供一張兒童卡,6歲以上、未滿12歲兒童持該卡搭乘公車即可享有雙十公車優惠與搭乘臺中捷運享5折優惠。
● 6歲以上、未滿12歲兒童所申請的「兒童卡」,滿12歲後就會轉為全票,仍可以繼續享有雙十乘車優惠,所以不必再重新綁卡;但若非本市市民,國小畢業之後,系統會自動取消乘車優惠。
● 倘持數位學生證或學生卡綁定者,請多加留意卡片身分有效日期,卡片效期一到就會喪失『市民限定』優惠票價,需要再重新持另一張卡片進行綁定。
本府發行之兒童卡非屬記名卡,有關卡片記名、掛失及退費,依電子票證公司原約定條款辦理,請聯絡悠遊卡電子票證公司客服專線02-4128880或至該公司網站辦理。
臺中市敬老愛心卡免經申請及綁卡程序,即可繼續享有「市民限定」乘車優惠。
一、為避免乘車優惠遭濫用,「市民限定」乘車優惠政策限一人綁定一卡,已經有敬老愛心卡之民眾持敬老愛心卡搭乘公車,直接享有雙十乘車優惠,搭乘超過10公里最多扣10點,若搭乘捷運則享有半價優惠。
二、已申請敬老愛心卡者,原申請之交通卡即解除優惠,請持敬老愛心卡才能續享雙十公車優惠,建請留意搭乘本市公車時,上、下車刷卡之卡片。
「市民限定」乘車優惠政策實施後,臺中市敬老愛心卡除了免綁卡,乘車扣款方式也調整為先享有雙十乘車優惠,也就是搭乘距離在10公里內不會扣點,搭乘超過10公里最多扣10點 。
敬老愛心點數也適用搭乘臺中捷運,乘車扣款方式為搭乘臺中捷運時優先扣除全票5折之點數,若點數餘額不足始扣除現金。
可以,花博卡實際為全票悠遊卡,一般市民可持花博卡申請綁卡,若有其他慣用的電子票證,民眾亦可選擇使用其他卡片申請綁卡。
● 花博卡受限於卡片全部為普通全票卡,無法滿足高齡者、身障者及6歲以上、未滿12歲兒童等族群之半票需求。
● 因6歲以上、未滿12歲兒童為臺中市公車半票優惠對象,倘兒童未持半票卡綁定乘車優惠,搭乘市區公車超過10公里上限民眾自付10元部分,無法享半票優惠。
● 另為避免不實之使用,「市民限定」乘車優惠限制一人綁定一卡,且敬老愛心卡不須綁定即享有乘車優惠之限制,與當初花博卡發放對象為所有市民,倘沿用花博卡作為「市民限定」,將有許多民眾同時擁有2張「市民限定」乘車優惠卡片,借用情形無法控管,違背公車乘車優惠市民限定之美意。
● 本府將定期將申辦資料與戶政資料進行比對,戶籍或居留地址遷出本市、持卡人死亡等情形,民眾將被取消「市民限定」乘車優惠資格。
● 本市就學的外縣市學生於申請時,本府會記錄預計畢業時間,學生畢業後「市民限定」乘車優惠將被取消,也請乘車民眾多加留意。
● 交通卡及敬老愛心卡限本人使用,如經查獲有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情形者,本府得自查獲日起取消其乘車優惠一年至五年。
本市就學的外縣市學生畢業後將不再享雙十乘車優惠。
● 卡片記名、掛失及退費,依電子票證公司原約定條款辦理,請聯絡電子票證公司客服專線(悠遊卡02-4128880、一卡通 07-7912000、愛金卡0800-233-888)或至各票證公司網站辦理。
● 攜帶相關應備資料及電子票證至本府公告之任一申請地點重新申請新卡綁定,遺失之卡片將取消乘車優惠。
●兒童卡有遺失或損壞情形,請攜帶相關應備資料並自備半票卡(優待卡)至本府公告之任一申請地點重新申請新卡綁定,遺失之卡片將取消乘車優惠。
●有關本府教育局發行數位學生證之遺失情形,請至教育局數位學生證雲端卡務系統辦理停卡掛失及遺失補發作業(https://stcard.tc.edu.tw/)。
● 如有「市民限定」乘車優惠政策相關問題,請洽市府1999專線,或參考Q&A常見問答。
● 其他交通卡綁卡作業問題,請洽交通局04-22289111轉分機61132。
● 本府教育局發行數位學生證之相關問題,請洽臺中市數位學生證客服專線04-3700-7707或教育局04-22289111轉分機54905。